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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成都青羊区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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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9-22 11:3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区域:四川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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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成都青羊区必备条件


成都青羊区办理设立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的流程


青羊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批发办理程序


申请条件:


1.已经完成设立登记的个体或者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载有出版物零售或者图书零售


3.有符合从事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


办理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申请材料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4.办理流程依据: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为各区行政审批局,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5.办理时限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成都青羊区审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图书的办理材料:


1.《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审批登记表》


2.出版物零售单位申请报告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材料


5.如涉及网上销售的提供相关链接标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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