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三流合一指的是什么?增值税四流合一指的是什么?
一、增值税“三流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飘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飘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从开具发飘增值税方的角度规定对外开具发飘原则“三流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飘流”必须都是同一受飘方。
即收款方、开飘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二、增值税四流合一指的是发飘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统一相对应。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及纳税核算管理需要满足合同流、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和发飘流等“四流合一”,否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飘,不但不能抵扣进项税,还可能受到处罚。 而挂靠经营模式由于资质共享,导致合同流、发飘流、资金流和货物(服务)流不一致,增值税抵扣环节没有形成闭环,进项无法抵扣。
选择广东民企人事外包的理由:
1、依托广东民企的全国平台,将人事事务交由广东民企统一管理,轻松搞定;
2、减少事务性工作,把社保缴交、个税申报、待遇申领等工作交由广东民企管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3、提升员工满意度,解决分支机构员工社保购买地与工作地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保属地化管理。
公司简介: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全省最早一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户头(一类企业人事管理,可以直接申报招调技术人员进入广州及入户),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广东民企拥有一支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业务外包服务的专家/顾问/律师和职业经理人团队,既熟悉企业运作流程、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又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实战经验、19年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外包业务管理水平、人员服务管理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有完善的业务外包管理服务制度,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并拥有自主开发的人力资源 SAAS 管理系统和灵活用工众包平台。
联系人:广东民企钟小姐1881411976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