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FSA
塞舌尔致力于打造非洲国际金融中心,以离岸金融业务为主,由塞舌尔国际商业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监管。特点是税收与效率结构组合,监管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密切协作模式,24小时即可成立国际商业公司,快捷办理工作和居住签证等。法律允许的主要商业类型包括如下:塞舌尔财政部管理下的塞舌尔金融服务局(FSA)前身为国际商业局(SIBA),其职能覆盖了非银行的所有金融业务。作为国际上**常与海外公司打交道的监管政府机构之一,FSA负责的范围主要包括保险、证券、融资租赁、业、离岸金融等行业批准和监管业务。
在塞舌尔,监管当局是金融服务管理局,相关牌照类型为证券交易商,持牌人可以提供多种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掉期、期权**和差价合约)。
办公地点要求方面值得一提的是:要有实体办公地点,要有常驻员工。持牌人必须聘用至少2个自然人任董事,至少聘用1个有牌照的证券咨询顾问或1个有牌照的投资咨询顾问。所有持牌人都必须购买专业责任保险。公司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满足适当人员原则要求。
监管要求方面,五**流动性要求(包括现金或其他类型资产),但是公司**资本必须维持在5万美元以上。如果公司发生实质性变动(例如任命或解聘董事或管理人员),受到任何惩戒处分,发生任何导致使持牌人停止运营的变动,持牌人必须通知金融服务管理局。客户入金后,公司必须立即将客户资金存放在单独的银行账户。持牌人必须保留从客户银行账户的所有出入金记录。
监管机构有权利:限制持牌人开展业务的性质和范围,包括提供证券的类型,确定持牌人是否可以持有客户资金,要求持牌人在公认的海外证券交易所取得并维持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