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大使馆加签申办表》(1)和《大使馆加签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加签的全套资料(所有的大使馆加签必须先经贸促会加签);
3.提交需加签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大使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加签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大使馆,其余大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大使馆不收加签: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加签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加签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大使馆加签)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大使馆加签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大使馆加签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大使馆在受理大使馆加签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大使馆加签,办-理后要尽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