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大使馆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大使馆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大使馆的大使馆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大使馆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大使馆的大使馆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大使馆的大使馆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大使馆认证?
不可以。**先,外国驻华大使馆或大使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认证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大使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认证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大使馆认证,而后外国驻华大使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认证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哪些大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埃塞尔比亚、、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大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意大利。
个别大使馆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大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 大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 大使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阿根廷 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应分别填表送办;
沙特 产地证、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分别填表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