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脚手架普遍存在钢管、扣件、顶托及底托等材料质量不合格,实际施工中理论计算没有考虑到这些,在设计计算过程中取一定的安全系数。施工 扫地杆缺失,纵横交接处未连接、扫地杆距地距离过大或过小等;脚手板开裂、厚度不够、搭接没有满足规范要求;大模板拆除后内侧立杆与墙体之间没有防坠网;剪刀撑在平面内没有连续;开口脚手架未设斜撑;脚手板下小横杆间距过大;连墙件没有做到内外刚性连接;防护栏杆间距大于600mm;
.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2,超过3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50。 3.建筑物垂直封闭定额项目的封闭材料采用竹笆板,如采用纺织布时,应将竹笆板换算为纺织布,人工乘系数0.80。 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5.外脚手架单排、双排按以下规则取定:①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②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4)单片或非连续的脚手架两端连墙点应加密设置。(5)架体高度≤20m时,连墙件必须采用可同时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架体高度>20m时,连墙件必须采用刚性构造形式。(6)当设计位置及其附近不能装设连墙件时,应采取其他可行的刚性拉结措施予以弥补。3.整体性拉结杆件设置规定脚手架应根据确保整体稳定和抵抗侧力作用的要求,按以下规定设置剪刀撑或其他有相应作用的整体性拉结杆件:(1) 周边交圈设置的单、我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为6〜24m时,应于外侧面的两端和其间按≤15m的中心距并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当架高>24m时.应于外侧面满设剪刀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