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一般为三个月测一次。不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1、具有保证个人剂量监测质量的设备、技术。
2、经省级以上RMZF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
3、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其他条件。
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当可能发生一定水平的体内污染时,对个人的排泄物、体液进行监测,用全身计数器直接测量体内的FS性,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体内污染监测。
常见的个人剂量检查多指常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常规监测是正常作业或操作中的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4、X射线剂量率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127-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115-2002
5、固废辐射监测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1114-2020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GB23726-2009
6、敷贴仪β、γ射线剂量率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34-2002
7、α,β表面污染
表面污染测定部分β发射体(Eβmax>0.15 MeV)和α发射GB/T14056.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