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窗用材料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见附录A。
2、密封材料应根据具体防火窗产品的使用功能、框架材料与结构、耐火等级等特性来选用。
3、五金件、附件、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其安装应正确、齐全、牢固,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承受反复运动的五金件、附件应便于更换。
外观质量:防火窗各连接处的连接及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毛剌、裂纹、压坑及明是的凹凸、孔洞等缺陷;表面涂刷的漆层应厚度均匀,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防火玻璃: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4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GB 15763.1-2001表5的规定。
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 B15763.1-2001表2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3的规定。
窗扇关闭可靠性
手动控制窗扇启闭控制装置,在进行100次的开启/关闭运行试验中,活动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无启闭卡阻现象,各零部件无脱落和损坏现象。
窗扇自动关闭时间: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自动关闭时间不应大于60s。
一般原则 用于检验的防火窗试件,其结构、材料及配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相符。
外观质量 防火窗的外观质量采用目测及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
防火玻璃 按GB15763.1一2001中6.2的规定检验每一块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
管墩及支、吊架技术要求:安装牢固、位置、间距、型式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冲洗、试压、防腐技术要求:管道冲洗、试压、防腐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冲洗、试压记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模拟灭火试验:技术要求:
a)任一防护区或储罐的灭火系统在接到灭火指令后,自动(手动)能正常启动,动作正常。
b)联动设备接到控制指令动作可靠,能切断火场电源。
灭火试验:根据用户和消防监督机构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技术要求:
a)要在10s(特殊情况不宜大于15s)内可靠扑灭模拟的初期火灾。
b)末端喷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1MPa。
c)检查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关闭空调、风机,切断火场电源等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检验器具:a)示波器;b)动态应变仪;c)电阻箱;d)活塞式测力计;e)压力传感器;f)交流稳压电源;g)压力表;h)点式测温仪;i)连续记录浓度分析仪;j)录音机;k)列线话筒;l)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