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须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与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应含以下内容:射线装置明细:装置名称、规格型号、射线种类、用途、来源等。
5、辐射工作人员学历、健康、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证件;
6、辐射安全负责人参加由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总局)或《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复印件。
7、工作场所负责人《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等资料;
9、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
10、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
11、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证什么是《放射诊疗许可证》?
国家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实行放射诊疗许可制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证明,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为机构开展安全合法放射诊疗活动的信用背书。
申请办理部门:
(一)开展放射、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注:因国家“放管服”政策的改革优化,目前申请办理的行政部门有变动,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放射评价为什么要做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评价意义:
完成项目验收-放射防护控制效果完成后建设项目获得门的行政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验证放射性危害种类及强度(浓度)、核查放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测验证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的辐射剂量水平,核实放射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合理,能否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危害,切实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安全。
控制职业病-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化,避免发生放射故或职业病。
深圳天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资质认可,可为机构提供此项服务。
辐射检测放射科是医院重要的辅助检查,在现代医院建设中,放射科是一个集检查、诊断、于一体的,临床各科许多疾病都须通过放射科设备检查达到明确诊断和辅助诊断。
我科拥有普通放射检查、CT检查、DSA介入的技术水平均处于胜北地区。多年来,形成了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的风气,诊断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开展的技术项目有普通、各部位常规摄片、各类X射线造影检查、各的CT平扫及增强扫描等,我们本着对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检查及时、收费合理,诊断准确而深受广大医患人员的信赖。
射线无处不在,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挽救生命,但超过限值的射线对人身是危险的,为了我们的健康,接受放射诊断时,请务必遵从以下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大限度地避免辐射损伤,
1、患者和陪检人员应自觉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使诊断活动顺利进行。
2、患者和陪检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候诊,远离辐射的区域
3、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严禁随意开启射线防护铅门。
4、铅门上方的红色指示灯亮时,严禁进出机房。
5、尽量减少陪检人员,近期内准备生育或处于孕期的家属、携带婴幼儿的家属禁止陪同检查。
6、放射诊疗完毕后,请尽快离开机房。
7、患者及其陪检人员进入机房,可要求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8、患者应遵从执业医师制定的放射方案,切勿盲目要求不必要的放射项目。